產品特點:滿足建設工程類業(yè)主方(發(fā)包方)、施工方在招投標時需要用工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的一種保函。
適用對象:要求用工程保函替代用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各類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的業(yè)主方、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方)、供應商等。
辦理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登記注冊,有合法的經營場所或行業(yè)資質;
2、生產經營合法、合規(guī),具有持續(xù)經營能力;
3、信用情況良好,沒有重大不良記錄;
4、保函申請人符合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資料清單: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
2、投標文件(蓋公章);
3、公司章程(工商打印版)、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
4、其他資料。
辦理流程:客戶申請→項目受理→項目審批→簽訂合同→收取保費→保函簽發(fā)